损伤事件发生的地点

根据二零一八年非故意损伤统计调查,超过四分之一(27.7%)的损伤事件是在家中发生,其次是交通场所:公共高速公路、街道或道路(23.1%)及商业场所(10.1%)。

 

二零一八年香港损伤事件的发生地点

把所有受伤地点所占的比率由大至小排列,在家中受伤的占27.7%。在交通场所(公共高速公路、街道或道路)受伤的占23.1%。在商业场所(非娱乐场所)受伤的占10.2%。在娱乐场所、文化场所或公共建筑物受伤的占9.4%。在运动或体育场所受伤的占8.9%。在工业或建筑场地受伤的占7.0%。在其他交通场所(例如巴士总站、港铁站、停车场)受伤的占4.6%。在学校、教育场所受伤的占4.3%。在郊外受伤的占2.7%。在其他地点受伤的占2.1%。
资料来源:卫生署二零一八年非故意损伤统计调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