非傳染病直擊
培育健康「活躍孩」
2012年7月30日 (星期一)
兒童長時間看電視或錄像、使用電腦或其他電子娛樂(稱熒幕時間 )會減少他們主動參與富創意的遊戲和活動的機會,使他們未能獲得這些活動相關的裨益。然而,香港有很多兒童花在熒幕前的時間過多。衞生署的二零零五年/二零零六年兒童健康調查結果顯示,多過一半(57.8%)年齡介乎4至14歲的兒童每天花2小時或以上在熒幕前娛樂。
兒童的熒幕時間應儘量縮短,學前和較年長的兒童每天不應累積多於2小時有質素的熒幕時間,而2歲以下的幼兒則不應有任何熒幕時間。家長和照顧者亦要明白體能活動對兒童成長和發展的重要性,給予兒童充足機會參與室內和戶外活動。學前兒童應每天累積至少3小時不論強度的體能活動,而6歲以上的兒童則應每天累積至少60分鐘中等強度至劇烈強度的體能活動。